88看书>仙侠修真>从金庸武侠开始>057 命困白鹿寺 舍利造身法〔上〕

天宫中,孙悟饭一番大闹再次反下天庭,只是这一次,妖族中却人出来声援他了,孙悟空也愣,没有去通知其他人,甚至没有主动打听过其他人。

西游记中,孙悟空表现的停聪明,遇到困难知道去找救兵,可现在,他却纯粹是个一根筋,根本就不太关心他人。那些想要主动帮助孙悟空的,一看他动也不动,谁还会管他?于是乎,天兵再次围困花果山,妖族成看热闹之人,一个个讥讽的看着孙悟空。

这边,大战氛围日浓,那边林恒却躲在一处深山之中,鼓『荡』法力,全身心的投入修炼之中。

得三光神水,林恒自然要赶快修炼,争取早日突破太乙金仙境界,如此他才有一丝保命本钱,至于孙悟空,他也顾不上了。说来,他对孙悟空也没有爱啊,纯碎就是抱着利用他的心理在和他交往,后来更是连交往都没有了,只是跟在他身后,捡便宜。

不过这也不怪林恒情,因为他知道孙悟空不会有事,知道他是气运之子,有了如此情报,他第一个想的就是借助他获取好处,这是人之本『性』。也许,和孙悟空交往久了,会有感情,可两人交往的久吗?当然不了,所以他对孙悟空没什么感情,也怪不得他了。

此时此刻,他得到了好处,自会全心全力的消化。

三光神水不愧是至上的宝物,一滴入腹。浓郁的生命之力瞬间扩散开来,他自身法力瞬间暴动,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增长起来,不多时。林恒便感到身体鼓涨,难受至极。他快速运转衍的功法,把法力融入身体之中,增强肉身。

洞府中,林恒体内三『色』光华流转,四溢的生命之力让洞府内平坦的山壁、地面长处绿『色』的嫩芽,并快速的生长呢。没几年,这些植物便长的异常粗大,枝繁叶茂。如此浓郁的生命之力,实在让人吃惊。而直接承受这股力量的林恒。更是让人惊讶。

说来。林恒也是托了这一世身躯强大的福,若他是主体仙体,如此吞下三光神水。那就是找死。可这一世不同,他专修身体,身体更是异常坚固的混世四猴之通臂猿猴。此躯之坚固,完全不是曾经林恒可比,也只有如此强大身躯,才能直接吞服三光神水,不被撑爆。[

浓郁的法力暴涨、消耗,轮转不停。身体淬炼、淬炼、淬炼不朽,一点点增强强度。这种完全法力式的提升,让林恒**很是痛苦。可肉身的提升就是这样,尤其是这种爆发式的增长,你就得忍着痛苦,往前走。

也不知多长时间,也不知多少痛苦,林恒体内的三光神水终于平静了下来,那逸散的生命力消失了,法力的暴涨也不见了。林恒豁然睁开眼睛,双目『射』出亮银『色』光华,如黑夜中的两颗星辰,明亮异常。他嘿嘿一笑,身上气势陡然拔高,直冲天际,瞬间又返回自身,消失的影踪。

他吐出一口浊气,满脸兴奋的自语道:“太乙金仙了,终于太乙金仙了,哈哈……”

一滴三光神水让林恒实现了进化,他高兴之余也多少有些可惜,因为他感觉的到,另外两滴神水恐怕不会让自己进阶了。原因很简单,两个,一是他修为提升了,体内需要的法力暴增,三光神水蕴含的灵力以不足以支持他进阶;二就是他服用了一滴神水,**在神水滋养下,进步极大,再次服用虽依旧会有所提升,可不会出现这种质的变化了,除非服用多滴,可他只有两滴。

“真是想不到,体修需要的法力如此大?”想着自己的修炼,林恒神情有些黯然。不修体修不知道啊,每一境界所需要的法力实在太多了。以前他虽有体修弟子,可修为境界毕竟低,而且出身也不够好,完全法和现在的自己比。以他的估算,他成就金仙的法力足以支撑那几个弟子随意一个成就太乙了,而他太乙境界的完满法力,恐怕足以早就五六个人族太乙金仙了。

如此差距,自是让人吃惊这具身体的潜力,也让林恒吐槽以后的修炼艰难。

起身,林恒走出洞府,打算好好活动一下,可抬眼就看到天际飞出一团火球,落向西方。他微微一惊,凝力于目,发现火光是一块石砖,而火则是三昧真火。

“这是……”他暗道一声不好,知道孙悟空大闹天宫开始了,而且此时必定是孙悟空刚出老君的丹炉。他起身便要赶往天庭,可飞身之时,天际一黑,一掌巨大手掌压了下来。林恒再叫一声“不好”,身子骤然后退,脑袋一歪,朝天棍便出现手中,向上扎去。

碰的一声,巨大的力道压的林恒如流星一般坠入大地,砸出一个深坑,而那巨大手掌也停了一下,却仍旧趋势不减的压下。

此时,林恒真的变『色』,此人修为绝对不差王母,自己在王母手中毫反抗之力,面对此人,恐怕依旧如此啊。只是,他可不甘束手就擒,这种事一次也不该有。

“啊!”大吼一声,林恒左手用力,远处巍峨的山峰陡然拔地而起,向着手掌深处的方向压了过去。同时,他朝天棍变大,如通天之柱再次狠狠的扎向上空。

“你这猴头倒也有些真本事!”一声轻笑,手掌豁然消失,上空压下的大山似被人轻轻拿住,盯在了虚空,而上涨的朝天棍也被一股大力所阻,不得存进分毫。如此情景,自是让林恒脸『色』更加难看,只是他实在不甘心就此放弃。心思转动间,林恒双手各显出青红之『色』。两『色』泾渭分明又似交织一起,他用两『色』


状态提示:057 命困白鹿寺 舍利造身法〔上〕--第1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
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