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看书>恐怖悬疑>魔临>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战(四)
明对眼前战局有清晰认识的,不仅仅是梁程,还有苟莫离。

其实,苟莫离的战略眼光和战术能力,毋庸置疑,否则,雪海关外对司徒家连战连捷,也不可能出现。

郑伯爷放下了风油精的小瓶,拿出自己的铁盒,抽出两根烟,一根,丢给了站在远处的瞎子。

卷烟在空中飘浮,最后稳稳地落入瞎子嘴唇间。

郑伯爷“呵呵”一笑,自己也叼了烟,随即,桌案上燃烧着的蜡烛飘浮起来,凑到其面前,火苗分毫不差,帮忙点好了烟。

梁程在旁边装没看见,

要是樊力在这里,估计得说一句:

事儿逼。

吐出一口烟圈,

郑伯爷夹着烟,侧着身子,看着跪伏在下面的野人王,

缓缓道;

“冲城,要死很多人的。”

苟莫离抬起头,咧开嘴,笑了,

道:

“求伯爷,给属下一个死人的机会,总得有人第一轮上去,不求什么配合娴熟,也不求什么个人武力,

只求一个,

悍不畏死。”

郑伯爷的眼睛眯了眯,抖了抖烟灰,道:

“成。”

“多谢伯爷成全!”

………

帅輦,再度被牵引出寨,只不过,停留在了军寨外不远处。

一身金甲的郑伯爷站在上面,在其身后,左侧,站着的是阿铭,右侧则是剑圣。

帅輦下方,则是高毅亲自率领的一众亲卫。

帅輦边侧,有一根栏杆,栏杆上挂着“郑”字旗,同时,一把紫色的长弓也被绑在那儿。

自古以来的战争,除非那种强弱分明的碾压平推,否则,大多数时候,打的,都是士气。

尽可能地削减对方的士气,这是为将者的水平体现,但同时,如何保证和提升己方的士气,这是为将者的基础职责。

郑伯爷不喜欢穿这套金甲,

郑伯爷也不喜欢这把颜色过于鲜亮的长弓,

但为了安抚军心,

他必须在今日,大大咧咧地就站在这儿,让其麾下的士卒、辅兵以及民夫们,看见他。

果然,在第一批正军出寨从帅輦前过去时,士卒的精气神都为之一振。

随即的辅兵和民夫们,更是如此。

因为无论如何,他郑凡,都是这支大军的主心骨,吉祥物,听起来似乎有点“玩物”的意思,但那是另一个时空现代演变出来的,在当下这个时代里,一军主将,就是全军上下的魂。

公孙志率军来了,其下马后,领着一众亲卫,主动来到帅輦前,直接单膝跪下。

其身后数百亲卫,也一齐跪下。

“末将,参见伯爷,伯爷福康!”

站在帅輦上的郑伯爷左手把着刀,右手虚抬,道:

“公孙将军请起。”

“谢伯爷!”

公孙志站起身,其身后亲卫也都站起身,唯独一个靠着公孙志也是身着甲胄,但看起来也不过是十岁出头的少年没有起身,依旧跪着。

其实,郑伯爷先前就注意到他了,无他,这个身材在一众如狼似虎的亲卫堆里,实在是过于显眼。

公孙志指了指还跪在地上的少年,道:

“伯爷,这是犬子,公孙寁。”

“公孙寁,见过平野伯爷,平野伯爷福康。”

说完,小小年纪的他又磕了三个头。

这个意味,就不同了。

已经脱离了上下级的见礼,同时,也脱离了一般叔伯辈分的见礼。

公孙寁,原名李寁。

镇北侯府镇北侯之下七大总兵,有六个,是镇北侯的义子,全都姓李,包括李富胜也是这般。

李富胜,原本姓郭的。

这种义子制度,在燕国影响极为深远和普遍,尤其是在军中。

但类似李富胜,他的孩子,是可以姓回郭的,因为军中的义子,他也就是起个军中一家亲的态度和意思。

但李豹不同,李豹是孤儿出身,他压根就没有自己的姓,所以,他的姓,就是李。

而公孙志,原本就是其义子,改姓了李志,随后又招纳为婿,所以,公孙志的儿子,原名就是李寁。

公孙志之所以最后选择和李豹之子分道扬镳,带着本部人马分出来,想让自己改回公孙姓是小,想让自己儿子改回姓氏是大。

“伯爷,我是个粗人,自认为教不好孩子,我娃儿脑子可以的,我也怕留在我身边被我给耽搁了,所以,请伯爷受累,帮我调教。

公孙志在这里,给伯爷磕头了!”

说完,

公孙志再度跪伏下来,连磕三个头。

这其实,就是托孤的意思了。

自古以来,托孤,都是大事,因为你得求人家帮你的血脉进行延续,你欠人家的,是天大的恩德,三个响头,理所应当。

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,因为郑伯爷只习惯于朝上看,所以感觉那些蝇营狗苟的事儿,很少。

这是因为郑伯爷上头,真正能入郑伯爷法眼的,也就南北二侯加燕皇等少数几个人。

任何地方,人少,他自然就清静。

但若是往下看,看着自己身下的盘根错节,就如同像是看蚂蚁在泥土里打洞一样,密密麻麻,九转十八弯,别有洞天。

公孙志托孤,并不是因为他今日要率兵去冲城。

事实上,以公孙志的武力,再加上他身边必然会拼死保护他的亲卫,除非运气特别差或者打死都不退下来,否则,想战死在今日,也挺难的。

他托孤,其实也是给质子。

一如那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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