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来是这个世界发生了不少人因为吃了人参而死的例子,所以前面的两人才会将人参当做垃圾随地扔掉吧。

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之后,易兴如同捡漏一般将这人参给收入囊中。

或许这个世界还没有人知道服用人参的正确方法,所以不知道这人参的真正价值,可是他知道的啊,而且还不止一种,而是上百种的方法呐。

刚到这个世界还不到一天,就收获了这么多东西,他的心情是一片大好,就连呼吸的空气都觉得比原来世界要清新不少。

那两个人这一路的收获也不少啊,还打了两只山鸡准备下山。

从二人脸上皆是一副满意的神情这一点可以看得出,光凭他们手上的那两袋子满满的药草,应该能到镇上卖不少的小钱钱吧。

方才二人在抓捕山鸡的过程中,易兴察觉到他们二人,似乎动用了一些特殊的能力,如手掌一张,就结出了张大网来套住猎物。

这应该便是网文开头里设定的仙骨吧。

为何认定是仙骨而非妖魂呢,只因这二人皆是正常人模样,而觉醒妖魂者会是半人半兽的形态。

二人盆丰钵满地,准备离开树林下山回小镇,易兴并没有就此打住,而是继续与二人保持距离,小心翼翼地跟踪着。

他这样做的原因,是为了弄清楚下山到镇上的路。作为一个穿越者,总不可能一直在山上厮混吧。

再者说了,在这山上乱跑的话,说不定哪天遇到个豺狼虎豹,光凭他现在这小胳膊小腿的,还不够它们塞牙缝呢。

而且,他还要下山去换套能够见人的衣装,顺道卖掉手上的凝灵草,换点小钱钱花花。

天空渐渐的亮了,天空中的那两轮月亮也下班回家休息了,太阳公公出来接班了。

本来还在担心这个世界,会不会也出现两个太阳当空照,那样的话,他娇嫩的皮肤肯定会被晒成非洲野人的。

不过,一切都是多虑,这个世界的太阳只有一个。

也不知道走了多久,大概在五更天的时候,才看见了一个巨大的城门,城门上面写着边荒之城四个大字。

话说,为什么他作为一个穿越者,能够看得懂这个异世界的文字呢?这一点只能归功于他的主角男设定吧。

城门是已经是开着了,一个守门的士兵正站在那里打着盹。

真是不敬业,不过一想,这里都是属于三不管地带,也难怪这士兵给人一种‘天大的事都比不过老子打瞌睡’的糜烂形象。

不过,也多亏了这位守门士兵不够敬业,才被免除了盘查的这一道程序。

鬼鬼祟祟地尾随在两人的后面,偷偷地溜进了城里去。

他这时才能弄清楚,原来之前所在的那萝卜山是处于边荒之城的外围。

平日里,也只有这些穷苦的城里百姓,为了维持生活才会冒险上山采药打猎,且城里的垃圾成堆发臭的时候,才会有城内士兵载着成堆的垃圾上山。

当然,萝卜山也是劫杀抛尸的好地点。

在七拐八拐的,经过了几条街后,终于看见那两人背着两袋药草,走进了一家名为‘仁和堂’的店铺里。

“想来这个店铺应该就是买卖药材的地方了。”

默默地记下了这间店铺的名字,然后转身朝着刚路过的一家卖衣服的店铺走了进去。他这是准备给自己置办一身能见着人的行头,再去找那位妖侠做买卖。

好在,这衣服店铺的老板不是势利眼,就是易兴穿的邋里邋遢,活脱脱个叫花子走进去,他也没有拿起扫把来赶人。

直接给了对方一颗金豆子后,易兴总算是将身上的这身破烂给换掉了。

老板也是个好心人,还给他打来了一盆热水,方便他简单的梳洗一下。

真的是“人靠衣装马靠鞍,狗配铃铛跑的欢”,此话说的果然不假。

本来还是个灰头灰脸的小叫花子,现在摇身一变,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少年就闪亮登场了。

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易兴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,自言道:“还是这张看了二十多年的脸呐,我就纳闷了,都穿越了,也不给我的鼻子啊眼睛啊...通通来下微整,真是过分,用美貌来征服这个世界是行不通了,只能靠实力了。”

临走的时候,好心老板找还了九颗银豆子,这让易兴对这个世界的金钱,有了新的认识。

一颗金豆子等于十颗银豆子,他买了三套衣服两条裤子,也就花了一颗银豆子,还真是便宜。

在离开的时候,那个衣服店老板还热情地向他喊道:“欢迎下次光临啊。”

出了店之后,焕然一新的易兴就开始在大街上闲逛了起来。

途中,还让他撞见了觉醒妖魂的人,一个牛头和马脸大叔,正坐在茶亭里喝茶闲聊着。

第一次见识到半人半兽的他,有一点儿的小激动,这可比外国人还要稀奇啊。

跟这牛头马脸两位大叔打听了一下,才知道这妖侠一般都在妖侠联盟,正巧那位被打散仙骨的妖侠,就在这城北区的妖侠联盟。

这两人看易兴的第一眼,就感觉这孩子特善良,细心的指出了妖侠联盟的具体位置。

谢过这两位大叔后,易兴也顺便跟二人打听了一下,关于这个边荒之城的一些信息。才了解到,这边荒之城如今的势力分布,竟是被割分为三个部分。

一是土生土长的恶势力。

主要是三大姓氏家族,分别是以雷属性仙骨为主的庞家,上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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