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看书>网络游戏>网游之与光同尘>第107章 记得
的那一级的,易云攸南仲远这种的,只能算他的“伴读”,程曦这样身份尴尬的连伴读都够不上,但陆沉偏偏喜欢找程曦“聊天”,而且因为他隐约知道一些程曦身世的眉目,所以还常常夹枪带棒。当然在外人听来是正常的。

“小公司而已。”程曦翘起嘴角,手指仍然绕着林郁的发尾,都说头发软的人脾气好,林郁头发软,对信仰对专业的执着却都不输给林爸爸。

陆沉双手插在裤袋里,看了一眼林郁:“这是?”

林郁反正迟钝,听不出他话里高高在上的意味,还礼貌地自我介绍:“我叫林郁。”

但陆沉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名字。

“小鱼是我的童养媳。”程曦仍然是玩世不恭笑着,对陆沉却有点逐客令的意思:“找我有事?”

“他们说你在躲懒,叫你过去玩。”陆沉用下巴指了指围在吧台旁边的那一堆人,穿着风格都和他差不多,就算在酒吧里也是相当亮眼的存在,陆玲珑今天穿了高叉的红色旗袍,衣服妖娆,脸却干净到极致,这强烈的对比让人目眩。

程曦站了起来。

“我去打个招呼。”他摸了摸林郁头发,又转向另外一堆人:“易云攸。”

易云攸正支着侧额坐在沙发扶手边和人说话,听到声音回过头来。

“帮我看着小鱼,别让他喝酒。”程曦不管林郁着急辩解“我才不会喝酒”,径自给林郁安排了保姆。

易云攸坐了过来。

在酒吧自然不能穿西装,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,珍珠贝的扣子,一贯内敛的风格,他坐下来的时候,林郁拘谨地收拢了手脚。

酒吧里仍然是歌舞升平,各有各的风景,满桌的酒,易云攸喝的是威士忌。

“不习惯吗?”他问林郁。

林郁点头。

“不习惯这里,还是我?”

“你多一点。”林郁反正向来就诚实,认真地告诉他:“大概占百分之五十七。”

“还好不是七十五。”易云攸笑得温文尔雅,看得很开。

林郁思考了一下,还是决定安慰他:“因为人的发型对外貌的影响很大,头发能够模糊边界,还能作为参照对比物。”

“只是因为发型吗?”

“应该是的。”林郁不忘陈述理由:“因为我觉得你的性格没变。”

易云攸笑了起来。

是真的开心。因为只要坐在他身边,就能感受到温暖——自己曾经离得很近,但最终不得不放弃的温暖。而这一切,他完全不知情。

林郁永远不会知道,在他看着程曦的时候,有一个人,也在很温柔地凝视着他。

“对了,你上次说程曦是在准备给我supise,但是他没有给我。”林郁忽然想起陈年旧事。

“那你们最后怎么和好的呢?”易云攸问。

“他走到我家里,然后我们就和好了。”林郁向来能抓住事物的要点。

易云攸无奈地笑了。

“他以后会给supise给你的。”易云攸声音很温柔:“我保证。”

林郁迟疑地看了他一眼。

“那你以后都再也不会上游戏了吗?”

穿着宁采臣衣服的云无意,是林郁在游戏里的第一个朋友的云无意,在新手村外的荒山上,某个偏僻的角落里,笑着跟他打招呼的,温暖而和善的云无意。还有一起下敦煌副本,一起屠龙,曾经说要带他跑地图,曾经千里迢迢跑到他采药的平原,想要跟他说一件很重要的事,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的云无意。

他总是温柔,温柔得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。他似乎很坚强,仿佛他的内心牢固到无懈可击。

“小鱼,以后如果遇到很困难的事,就来找我吧。”易云攸答非所问地说,酒吧里灯光骤然昏暗,他眼睛里的神色让人看不清楚,但林郁知道他在看着自己。

“我会去找你的。”林郁跟他保证:“我妈跟我说,如果有很重要的事的话,可以找朋友帮忙,如果朋友需要帮忙,我也要伸出援手。”

“不要忘记了。”

“我不会忘记的。我记忆力很好,我会一直记得你。”

“去找程曦吧,他已经在看你了。”

林郁站起来,朝程曦走过去,但即使是迟钝的他,也感觉到一丝不对劲,回头看了一眼易云攸。

一向温文尔雅的青年,仍然沉默地坐在阴影里,他似乎有点累,所以张开手掌覆盖在脸上,他就这样靠在沙发上,很久都没有再动过。

林郁不会知道,手掌后面的易云攸,是用怎样的目光,目送着他向程曦走过去。

他不知道,这短暂的对话,象征着一场多么漫长的别离。

对于易云攸来说,这一别,就是一生。

温暖也好,阳光也好,不属于他的,再靠近也得不到。他亲手将他拱手相送,心甘情愿地能坐在他的对面,以一个朋友的身份,对他微笑。心如刀绞,目光温暖如蜜糖。

你说你的记忆力很好,我希望你能记得我一辈子。

因为总有一天,我会变成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的人,也许冷漠,也许市侩,也许在商场的尔虞我诈里迷失了自己。我会联姻,有妻有子,我会变成成功的商人,有自己的版图,午夜梦回,偶尔也会想起你的名字。

所以你一定要记得,记得那个你心中的易云攸,他永远是十九岁的青年,他是正直可靠的朋友,会温柔地凝视你,他曾经想要问你,愿不愿意嫁给他。他一直想要骑着白马,带你走遍天之涯。


状态提示:第107章 记得--第2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
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