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看书>穿越重生>重生复仇录>第一百〇一章 竹篮打水

李想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椅子上睡着了,眯着眼就睡着了,等她醒来,最后一丝霞光也隐藏起来了。

她是被电话吵醒的。

一条短信。

“别忘记吃饭时间。”

很亲昵的一条短信,李想有些迷糊,起来用冷水冲了一把脸才想起来自己今晚跟陆凯凯有约,说好了等他出院请他吃饭的。

看了看表,还好,时间没过多久,可是这太阳一落山天就黑了,还以为自己睡了很久,很漫长的感觉,其实也就半个时辰都不到。

李想不喜欢爽约,虽然她现在可是平城最年轻的小富婆,可是骨子里,也许是上辈子的经历太深刻,她也只是一个披着百富美皮的女刁丝。

没有天生好命,一切都要靠自己努力争取,不占别人便宜,也不希望被占便宜。

拾掇了一下自己,李想穿了一条白色连衣长裙,一字领,领子比较高。时尚界有一种说法,年纪越大,领子越低,当你还是小姑娘的时候,你可以穿着连锁骨都不露的衣服裙子就美呆了,可是当你渐渐成熟甚至变老,却开始渐渐暴露,渐渐不害羞了,然后开始享受别人的注视,最后是希望留住别人的视线,不自觉的领口越来越低。

此刻的李想是风华正茂的,严格意义上来说,她永远年轻,因为上辈子,她还没有老,她就死去了,这辈子,她才刚刚开始。

她比曾经的她,美丽许多,哪怕两人是同一个人,可是却是不同的模样。

因为此刻的她多了一样东西,自信。

自信是女人最美丽的化妆品,而且永远不会过期。

长的丑的女人,能做到自信,会让身边的人忽视她丑陋外表。

容貌普通的女人,能做到自信,会让人觉得愈发赏心悦目。

稍微长的不错的女人,再能加上一分自信,就会让人觉得惊艳了。

长的很美,又很自信,差不多可以达到女王级别,让人仰视。

李想应该是属于长的不错的。

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李想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,在她的记忆里感觉自己还是那孤儿院里的又瘦又小的豆芽菜模样,眼神也畏畏缩缩。

而不是现在这模样,皮肤白,个子高,身量挺拔,人也精神。

曾经的自己最好看的那天是结婚的那天,可是即使那样大喜的日子,李想也没有逃过自卑的情绪,因为那一天,姐姐李曼一如既往的比她这个新娘更美,更吸引眼球。

原本新娘才是最美的,可是李想不明白,那时候的她只觉得她永远都赶不上李曼,无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,都赶不上,哪怕那天她是新娘,她也还是不如姐姐光彩照人,因为那时候的李想缺少自信。

她的前一辈子的人生字典中,没有自信这两个字。

她是豪门中的牺牲品,怪天怪地怪别人,最终的原因还是她自己。

一个女人,任何时候都要自信,相信自己,爱护自己,为自己抗争,做自己的主人。

重生最大的金手指是找回自己。

所以,如果没有重生,当年的她,有这份自信,也许结果也是不一样的。

看着镜子,仿若看到那天穿着嫁衣的自己,渐渐远离模糊……

约得还是粤菜馆,清淡一些,陆凯凯刚刚出院,比较合适。

李想过去的时候,陆凯凯穿了一件白色t恤,一条休闲中裤,很随意的样子,身边坐着魏明天,魏明天穿的华丽一些,领子是金色的衬衫,还会反光,老远的就瞧见他了。

陆凯凯其实是有些羞涩,李想请他吃饭,他很激动的找魏明天帮忙参考一下穿神马,穿警服肯定是不行的,虽然他穿警服很帅,巡街的时候,经常被开着宝马香车的美女拦住问路,可是吃饭的场合明显不合适。

平时陆凯凯觉得自己穿什么都挺好的,不穿身材也挺好的,可是不知道为毛,对待这一次吃饭,他总觉得应该认真点,不由得就有些着急,魏明天上学那会比陆凯凯还老实,可是自从开了影视公司,一下子就时尚起来,或许那些排队想被潜的男明星和女明星都太多了,经过言传身教,魏明天也不是土鳖,很快就适应了圈子。

他还没有见过自己这哥们着急的样子,居然会为了穿什么衣服去吃饭着急,魏明天有点羡慕陆凯凯了,尼玛这哥们绝对是思春了。

选来选去,无论给穿什么,都被陆凯凯给否了,最后穿了平时最普通的白t和休闲中裤,陆凯凯才觉得自在,施施然的准备出门。

魏明天原本以为陆凯凯出什么大事,把今晚和小明星的约都给推了,见陆凯凯独自去见美女,死活要赖着一起去,于是就成这样了。

路上,魏明天不经意的问道:“怎么不见阿姨啊。”

“我妈去帝都了,说是外公身体有点不舒服,去看看。”陆凯凯倒是没有对自己朋友隐瞒。

魏明天听到陆凯凯说他爷爷身体不舒服,不由得一愣,这朱晓琴可是在竞选市长的关头,要是陆家老爷子出了什么事,这对陆凯凯来说可是影响巨大,一个组织部部长的儿子和一个市长的公子,是有很大的区别的。

在陆凯凯面前魏明天下意识的总会觉得矮一截,因为陆凯凯小时候就常常呆在帝都,认识的都是那里大院一圈的人,和魏明天这种平城的有钱富少爷还是有很大不同的。

这一切的不同都源于陆老爷子的存在。

以前这哥们对这些似乎也很在意,不过自从他去帝都学习几年回来,整个人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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