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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风度翩翩

楚枫直觉眼前一花,再次看清身前的场景的时候,他已经从黄沙满天的沙漠到了一片碧草青青的草原。

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,与空阔的蓝天白云相互映衬,形成一幅极美的画面,当即让人的心胸都为之宽阔了许多。

楚枫看着眼前广阔的草原,顿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呼吸着草原特有的芬香,沉闷的心胸也舒坦了几分。

楚枫抓起一把虚灵果塞进口中,大口地吃了起来,本来就饿了一天又经过那一场大战,差点就将他给掏空了,赶紧在危机降临之前吃饱恢复体力再说。

草原的风景确实很美,楚枫干脆找了一块青草密布的斜坡躺下,翘着二郎腿,一边欣赏着草原的美景,一边享受着虚灵果的美味,甚至还趁嘴中空闲的时候吹几句口哨。

“不知大老婆怎么样了?”楚枫看着那天上的云彩,突然又想起了与欧丝蒂一起看星星的场景,那个时候两人相互偎依在一起,幸福美满地看着天上星星。虽然现在不是晚上,没有星星可看,但是这草原的美景却也值得欣赏,如果能与心爱的人一起在大草原上此策马奔腾,那将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!!

“大老婆这么厉害一定不会有事的,只是温伦丝和格丽妮两人,她们的实力虽然不错,但是这个该死的试炼空间真的太危险了,如果她们出了什么事情,我改怎么办啊?”楚枫苦着脸说道。

“不过还好,我的魔导器已经快升级到绿色级别,随时可以输入能量进去激活空间魔法阵离开了,相比以她们的实力,魔导器的橙色级别应该达到了吧,到时嘿嘿!”楚枫看着手上戴着的魔导器,淫笑着,不用猜就知道这个家伙又在动着什么龌龊念头。但是对他来说却不需要这个魔导器,在这试炼空间中仅仅几天时间,他的功力就有了明显的增长,这比一味的苦修要快得多,他才不想轻易离开这个地方呢。

再说,试炼空间中还有好多宝贝等着他去取呢,可不能把它们留在这里。

楚枫在斜坡上整整躺了一个多时辰,吃了足足两斤虚灵果,将肚子涨得鼓鼓的这才罢口,这虚灵果实在是太好吃了,比他吃过的任何果子都要好吃,不愧是灵果,就是不一样啊!!

“吃饱喝足了,也该要去运动运动了!”楚枫爬起来,伸了一个懒腰,又打了一个哈欠,懒懒地说道。

楚枫也不辨认方向,抬脚便向前走去,有时特意去寻找反而找不到,还不如等着那些魔兽来找本大爷。

楚枫不紧不慢地向前走着,如此又过了一个时辰,连一只魔兽也没发现过,但是他的神识却是一直开启着,一是为了寻找随时有可能出现的魔兽,二也是为了锻炼自己的神识。曲不离口,拳不离手,这神识也要经常锻炼,以后用的时候也就更加的得心应手。

“我在遥望,月亮之上”不知为何,楚枫突然想起了上辈子频繁听到的这首神曲,扯开喉咙大声唱了起来,丝毫不理会自己乃是五音不全的家伙。拿他的话说就是,“反正在大草原上又没人听到,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!!”

“马蹄声起,马蹄声落,哦耶,哦耶?”

就在楚枫“哦耶”的时候,他的脸色一变,在他视线的尽头,一个人影飞快地向他这个方向奔跑而来,而在他的身后却紧跟着一群魔狼。

远远看去,只见那是一个强壮的少年,但是身上却穿着一声标准的魔法袍,不时向身后的魔狼放一个魔法,将近身的魔狼逼退。虽然此刻他看起来比较狼狈,但是却依旧没有乱了阵脚,沉着冷静地应对着身后的魔狼。

“这个壮得像头牛的家伙竟然还是一个魔法师,他不去当剑士简直是浪费那一身肌肉啊!”楚枫看着自己徐膊小腿的,甚至羡慕地说道。

突然,一头比其他魔狼要大一号的青头魔狼从一侧扑向了那个强壮的少年,这个时候,即便是一名真正的剑士都不一定能够躲过那头魔狼的猛扑,但是这个怪异的魔法师却是一个巧妙的转身,险险地躲过了青头魔狼的扑抓。

“好!”楚枫都为他叫了一声好,这个少年的表现实在是太出彩了,毕竟他只是一个魔法师,能做到这一点不知要吃多少苦头。

本来,楚枫很看不起魔法师的孱弱的身体,但是这个小魔法师竟然能将身体修炼到这个程度,仅凭这一份毅力就值得楚枫另眼相待。

楚枫本身也是一个有毅力,能坚持的人,不然他也不会一个人在魔兽森林中呆上五年之久,花费两年时间整理出“焚天剑典”,更不会做一个十八辈子的处男,虽然他也很不想。

所以,楚枫非常欣赏这种有毅力有恒心的人,就因为这一点,楚枫就想帮他一把。

很快,那名少年便进入了楚枫神识范围之内,楚枫一看清楚那个人的面貌时,他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了。因为他已经认出了这个少年,正是三年前被他一板砖排到在地的天才少年,小魔女熙莉的亲哥哥诺风。

三年不见,诺风完全变了,以前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公子,天生俊秀,加上一身不俗的魔法修为和良好的家境,是许多女生心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。

可是现在的诺风全身充满了彪悍的气息,一身充满了力量感的肌肉让剑士都要为之汗颜,魔法修为虽然有了极大的提高,但是且更加内敛,那一份绅士般的优雅已经完全被彪悍所取代。

如果说三年前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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