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的时候,阿根廷迎来了最重要的节日之一——高乔人的民俗节。全国各地的高乔人们都会放下手中的一切,穿上民族服装,齐聚在潘帕斯大草原上。在这段时间,他们纵情欢歌,骑乘着马儿奔驰在草原上,一切都像是回到了古老的曾经,岁月带走的只是马背上的面孔,烙印在灵魂的族魂从未改变。

这么重大的节日,阿贝托总是表现的比本地人还要兴奋,他已经准备好衣服和相机,还有笔记本,兴致勃勃的参与到了筹划之中。只可惜阿贝托虽然会骑马,但是技术相比于马背上的民族来说差距还是太大,所以用来表演和游行的马队里没有他的身影。但阿贝托热情不减,追在马屁股后面用笔将一切记录下来。

因为阿贝托早早就出门了,所以吃早餐的就只剩下牛大花和蒂朵母女两个。牛大花自己也换上了当地妇女的长裙服饰,给女儿亲手做了一套白色带蓝色花边的连衣裙,将她顺滑柔软的微卷长发梳成个公主头,并且用宽大的蓝色缎带将头发系起。

“好了,蒂朵转个圈给妈妈看看。”牛大花退后一步,让女儿展示了下她的成果,才满意道:“我的小花真可爱。”虽然对于牛大花的审美来说,现在还是瘦了点。

“浅色的裙子太容易弄脏了。”蒂朵很喜欢这套裙子,现在都有点舍不得穿出门了,因为民俗节的关系,外面人来人往的很热闹,她害怕不小心就会被碰到弄脏。

“没关系,回来让你爸爸帮你洗。”牛大花不在意道,她又伸手调整了下女儿头发上的蝴蝶结,交代道:“等会儿妈妈要去农庄那边帮忙,你今天要记得跟紧托比亚斯,千万不要走丢了。”

托比亚斯的父亲现在跳槽到了农庄做主厨,而托比亚斯的妈妈也随着到了农庄做前台工作。比起屠宰场,他们的工作轻松了很多,而且薪水要比在屠宰场丰厚,在旅游的高峰期,还能收到可观的小费。

温格一家和因苏亚一家的关系非常不错,所以在农庄最忙碌的时候,听到他们临时招募兼职,便毫不犹豫的去了。实际上,牛大花早就想找份工作了,这次是个机会,而且有因苏亚夫人在一旁,她能更快适应。

这边蒂朵刚梳好头发,托比亚斯就过来接她了。因苏亚家的那匹老马已经死去,现在他骑着的是一匹正值壮年的马,它有着一身漆黑色的毛发,肌肉强壮,比先前那匹老马要帅气很多。

因为过节的关系,托比亚斯也穿的正式起来,米黄色的裤子塞进包裹住半截小腿的马靴里,宽腰带上镶嵌着银制上还有随着脚步会叮当作响的银环,脖颈上的领巾松松的扎着,一条红色的长巾披肩搭在一边的肩膀上,不过因为老滑下来,所以托比亚斯不太喜欢这个,在见到蒂朵之后,便直接拽下来披在她的肩膀上,将她拉上马。托比亚斯不喜欢身上带很多东西,连头上的毡帽都被他拿下来挂在脖子上。

披肩托比亚斯不喜欢,但是蒂朵却很喜欢上面的漂亮花纹,她将它披在肩膀上后,两只手自然而然的搭在托比亚斯手臂上,像小猫一样缩在他怀里,探头探脑到道:“托比亚斯,我们要去哪里?”

“去看马队,他们在驯马。”比起其他节目,作为男孩子的托比亚斯显然更喜欢刺激一些的活动。也幸好,蒂朵和他的喜好相同,听到有驯马,小姑娘便来了精神,兴致勃勃道:“我们也能参加吗?”

“那得等到成年之后了。”托比亚斯撇撇嘴道:“我可比我那两个没用的哥哥强多了,结果农庄里的家伙们仅仅只是因为年龄而选择了他们。”

托比亚斯总是很瞧不起自己的哥哥们,但实际上他们已经是村内最出色的少年了。

“毕竟驯马有一定危险性,等你成年了再参加也一样啊。”虽然不能亲自参与有些失落,但蒂朵还是可以理解大人们的想法的。

“将来他们一定会后悔的。等我成年后,一定会拿到所有比赛的第一名。”这个时候的托比亚斯,脸上洋溢着身为马背民族的骄傲,道:“到时候他们会后悔,没有趁我年幼的时击败我,而成年后的我不会留给他们机会。”

蒂朵就喜欢看托比亚斯这么自信的样子,每当这个时候,和他一起长大的她,就会有一种与有荣焉的自豪。托比亚斯低下头,正对着蒂朵晶亮亮的眼睛,他低头蹭了蹭小花的脑袋,驾马朝着开阔的牧场奔去。

路的两边多了许多拿着乐器的艺人,这其中有古老的荡气回肠的民间长调,还有年轻人激情澎湃的吉他弹唱,走过这一路,音乐就没有停过,但彼此之间又远隔着一段距离,让音乐不至于混杂在一起,随着不断往前走动,耳边乐音的转变,反而给人有种新老接替,时空变换的奇妙感觉。

马场附近也有人在唱歌,是骑着马的牛仔,他的身后坐着弹奏着恰朗哥琴的姑娘,而牛仔的手里握着鞭子和缰绳,在唱着阿根廷人家喻户晓的史诗马丁·菲耶罗:“…毒蛇岂敢把我伤,骄阳不炙我前额。我如同自由之鱼,出生在深深海底。诸凡是天主恩赐,任何人休想夺取。本来是我的东西,不能少一分一厘。自由是我的荣光,生活像飞鸟一样。不在此建窝筑巢,只因是苦多愁长。任何人休想追上,一旦我展翅翱翔。”

在乐声停止后,随着哨声响起,年轻的勇士们已经在数人的帮助下爬上马背,蒂朵没有找到托比亚斯的哥哥们,恐怕以他们的年纪也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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