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看书>玄幻奇幻>神罚战歌>第10章 食人兽

其实这两种后果都不是他想要的,一旦产生这样的问题,别人一定会把自己当成异类,如果是敬而远之还好些,如果把自己看作是恶魔的变种,那岂不是要到处遭人追杀?

要是不能在人前显露,那自己就只能成为一个独行侠。

但问题是,独行侠并不好当,就连银光骑士每次都要最少找一个伙伴,如果任务难度高的话,十多个也是有可能的。

一旦有危及生命的情况发生,甚至连个能救命的都没有,他还记得银光骑士这样说过,——千万不要高看自己,也千万不要小瞧你的队友,生死之间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,往往是你身边的人,而不是你自己。

这句话其实并不难理解,就跟‘不作死就不会死’的意思差不多,至少佩恩是这么理解的。

所以他现在急切想知道技能触发时间内,自己是种什么状态。

“看来得找一个信得过的队友才行。”佩恩喃喃自语道。

当他回过神来时,眼前是一条三岔口,这三条路看起来都差不多,没有什么明显的标记,他想,按理说这里应该有个指示牌才对,但实际情况是没有,他还记得,前身就是在这个三岔口迷路的。

佩恩真不知是该庆幸这里没有路牌,还是该为前身感到悲哀。

不过,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,他从怀中取出简易的地图,开始仔细辨认起来。

不得不说,其实简易地图也有它的好处,那就是简单、明了。

卡库所绘的地图就十分明了,他在左边和中间的路口处画了各画了一个x,而右边的路口则画了一个箭头,并画了一颗斜着长的树。

一开始佩恩还以为是卡库的画技实在是不堪入目,但现在看来却并非如此,就在右手边的这条路上,有一根很明显歪着长的树。

佩恩笑了笑,心道卡库还真是细心,即便是不识字也不要紧,只要不是智障或眼睛有问题,都能看明白该走那条路了。

很显然,佩恩并不属于这两者中的其中之一。

“怪不得骑士的号召力如此强大,质量高,信誉好,想不出名都难。”佩恩由衷的发出感叹,同时觉得又欠下对方一个人情,如果有机会话…,这个人情一定要加倍奉还。

收拾下心情,佩恩狠拍了一下锤子的屁股,“走了,伙计。”

七十里的路程说近不近,说远不远,大约两个小时后,当他穿过最后一片树林,眼前的视野顿时豁然开朗。

梅格镇所处的地理位置有些特殊,说它特殊,是因为这个镇子基本算是四面环山,镇子处在盆地与高山的结合处,而佩恩所在的位置,能够将整个镇子及周边一览无余的尽收眼底。

即使是之前来过,但记忆中的和亲眼所见,完全是两码事。

“好美…。”佩恩被眼前的震撼景象给震住了,眼前是一片宽广的麦田,目及之处的高山流水流淌而下,汇集成一潭碧绿色的潭水,麦田几乎不需要人工灌溉,潭水通过水渠灌入田中,将麦田分割成一个个规矩的长方形。

在西阳的照射下,这里简直就是一片人间的净土。

驻足观望了好一阵,佩恩才有些恋恋不舍的从土坡向镇子奔去。

在高处看向镇子感觉好像没多远似的,但从土坡下到盆地的麦田时,骑马需要将近十分钟才看到了镇子的城墙,而他现在目及之处,全部都是一些农作物。

佩恩的前身不久前刚来过梅格镇,所以他对镇子的印象还算深刻,其它还好,就是这里潮湿闷热的气候让他有些受不了,哪怕是在冬季,也像是刚下过雨的夏天一样。

“咯咯,咯咯…,嘶…”

佩恩感觉耳边传来这样的声音,寻声望去,他看见一只还不到自己腰部的绿皮怪物,它正半蹲在麦田中向自己呲着牙,要是不注意的话,很容易将它忽略掉。

他的印象中曾经见过这种低等怪物,好像叫【食人兽】来着。

这是一种类人的怪物,一双黑不溜秋的大眼珠子,和那张大嘴几乎占了整个脑袋。

食人兽是这个世界最常见的特产,它们的智商不高,不过却比豺狼还要凶残,锯齿状的牙齿能够轻易咬碎成人的骨骼,一旦被他咬上一口,那基本也就跪了。他记得银光骑士是这么说的。

但在他的印象中,这些小怪物并不像骑士大人说的那样,在骑士剑出鞘的那一霎,这些只会吼叫的小家伙就四散而逃,看起来十分的胆小。

不过,令他感到奇怪的是,他记得这种怪物喜欢生活在沼泽湿地,一般在王国的西部比较常见。

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,难道也是迷路了?

佩恩坐在马背上左右瞭望了一眼,发现这附近并没有人,这让他顿时来了兴致。用下巴对着这个小家伙点了点,挑衅的吹了一声口哨。他觉得这是个不错的练手机会。

从马背上一跃而下,佩恩从马袋中取出一把两尺长的铁剑。

这把铁剑是前身做学徒时,利用废铁自己打造的,男人嘛,都喜欢舞刀弄剑什么的,顺便也好打发下无聊的时间。

两尺长的剑身,有三磅多重,打眼一看有戏粗糙,没有经过抛光,不过能够看得出来,这把剑是经过千锤百炼的,刃口已经开刃,十分的锋利。

小家伙看着眼前高大的红毛怪物,手持一把能要自己命的武器,刚才呲牙咧嘴的凶狠样立即消失不见,大眼睛滴溜溜一转,现出一副恐惧的神色,虽然依然丑陋,但感觉很萌。<


状态提示:第10章 食人兽--第1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
回到顶部